茂名新闻网讯 超市里的熟食、生肉和销路不畅的散装食品,这些大部分都被超市自行包装销售。然而,这些标签真能提供食品的真实信息吗?继茂名晚报日前刊登的新闻调查《市面散装干果卫生状况令人忧》后,食品安全再次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昨天前往茂名市多家超市调查发现,在部分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上,同样存在食品标签内容过于简单现象,甚至连生产方、生产地址这类信息也没有,使人对这些食品的真实身份如陷迷雾。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超市自行包装食品却不详尽标明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法,市民发现这一现象可向消委会举报。
惊心
超市自行包装
食品普遍身份不详
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安全是否令人放心?昨天下午,记者前往沃尔玛、壹加壹、人人乐等购物广场以及我市多家中小型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都自行包装熟食、生肉和散装食品等,并将它们摆在了醒目位置销售,还在标签上注明了产品的详细信息,但仍有部分超市在食品外包装标注的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字迹还模糊不清,让人无法探寻这类食品的“庐山真面目”。
其中在光华南路一家超市的面包区,老婆饼、瓜子饼、核桃酥等散装食品被超市一一用保鲜膜和塑料盒封装着,外标签却虽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品名和价格,但配料表、生产商、生产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均未涉及。
当记者拿着一盒炸麻花问销售人员产自哪里时,对方称不清楚,要问进货的同事。而问及为何不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明配料表和生产商等信息时,她表示:“很少有顾客会询问这些问题,这些食品一直很好卖,品质信得过,放心买吧!”
疑惑
超市当天包装的熟食
确保能当天卖完?
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附近一家超市的熟食区内,只见大部分放置熟食的容器空空如也,仅剩下一些已冷却的盐焗 蛋和热狗肠。在容器旁有的桌面上,已经切好的凤爪、烤鸭、鸡肾、猪肚等熟食一一被超市自行包装,多达30多盒。而在外包装的标签上,也只是标注了分装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和价格等,同样没有配料表、生产商、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问及这些熟食是否有隔夜的,一旁的销售人员表示:“我们不卖隔夜熟食,上面日期都很新的。”记者见到,标签上的分装日期和保质期都是同一天。当记者又问为什么标签上注明的是分装日期而不是生产日期,她回答:“都是一样的,就是今天。”“这么多熟食如果今天卖不完怎么办?”“我们没有剩下的,一天肯定卖完。”该销售人员保证道。
而此时,旁边一名女顾客却道破了“天机”:“昨晚我来时,就已看到这里还摆着一大堆包装好的熟食,外观、重量和价格都一样,不可能这么巧吧!”
反映
难以避免有过期食品混杂其中
“一般买超市包装的食品,除了生产日期外,我们很少会留意它是否有生产方、生产地和联系方式等。”家住高凉路的范女士表示,“尤其是熟食,上面的标签一般都是写着包装日期,至于生产日期是否是包装日期,只有超市才心中有数。因此,难免会有过期食品混杂其中。”
范女士从事外贸中介工作,丈夫是深圳一名公务员,去年底,她的儿子也跟随父亲到深圳读书,家中就长期只剩她独自一人吃饭。为图方便,她便经常到超市里买些现成的熟食,少去炒菜的麻烦。但有时也会买到过期、变质食品。
“上个月初我到一家超市买了一盒超市包装的凉拌菜,没想到撕开保鲜膜时,里面的凉拌菜早已变味。后来我向超市理论,对方才终于退还了那盒凉拌菜的钱。”范女士愤然道。
也有市民反映,一些超市自行打包售卖的食品毕竟无人监管,标签也是自己贴,很容易将过期或变质、腐烂食品混杂其中,留下卫生安全隐患。市民梁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到超市买水果,无意中看到销售人员将一盒原本不新鲜的樱桃撕开上层的保鲜膜,倒出一半后再在表面覆上一层新鲜樱桃,混在一起重新称重售卖。“同时,部分小超市自行包装售卖的‘小炒食材’,根本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样让人不放心,毕竟里面混杂着猪肉、蔬菜,其保质时间都各有不同。因此,超市更应在食品外包装标签上仔细注明食用最佳时间,避免变质食材流入顾客餐桌。”
分析
自行包装食品未标注齐全信息违法
超市自行包装食品后,上面的标签到底该如何 标注,有没有 相关规定?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廖党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或包装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或包装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也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包含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廖党表示,如果超市包装食品后不按有关要求进行标注,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法。市民一旦发现此现象,可向市消委会举报。
茂名晚报 记者 黄明霞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