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笔者从“临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临汾市农委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抓好农产品生产、监管两个环节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能力和监管能力,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固提高。
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为:一是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为主的鲜活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并确保不使用禁用剧毒农药和不发生中毒***件;二是“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认定产地、认证“三品”到期复查换证率达到80%以上;三是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种植环节的禁用高度农药清查率达到100%;四是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农药超标产品的追溯查处率达到100%。主要措施为:
1、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状。为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网络,确保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市农委与各县市区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一把手要亲自抓,坚持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管理。一是净化农业生产源头。加强农药、化肥、种子等投入品监管,重点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测是否含有违禁限用农药和添加剂。二是加大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种植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监管,规范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档案,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及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过程的指导。重点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使用的指导工作,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标准化管理行为。
3、积极构建农产品检测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做好检测中心的立项申报、修建安装工作,积极扶持乡镇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超市、集贸市场等地建立检测农产品安全检测室、站,开展自律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和人员力量,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抽查力度,加强对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场地进行例行检测和重点抽查。
4、加大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在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同时,逐步实行产地农产品检测合格准出和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制度。针对农产品品种多、产地分散等情况,为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配备流动检测车及车载检测设备,确保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