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继续重点组织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加工骨干企业和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同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的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积极发展地方名特优和精深加工绿色食品产品,促进形成优势产区和优势产业集群。继续依托我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推进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巩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基础。
2.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竞争力。始终坚持标准的先进性、认证的规范性和监管的严肃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品牌形象令人信赖,使绿色食品始终代表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精品品牌。立足精品定位,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结合我国国情,按照“安全与优质相结合、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补充和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紧紧围绕“保证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用标”两大中心任务,建立“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工作机构监管为保障”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淘汰退出机制,对在监管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及时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侵权产品。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全面加大品牌宣传和市场服务力度,提升品牌的认知度、公信力,增强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提升绿色食品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稳步推进原料标准化基地生产建设和产品认证,落实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和模式,进一步发挥绿色食品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支持发展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络和渠道,努力探索绿色食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实现优质优价,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市场信息服务,有效促进厂商合作、产销对接,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使绿色食品进入“以品牌引领消费、以消费拉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发挥绿色食品在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提升食品消费安全水平中的引领作用。扩大和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更多绿色食品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出口贸易,发挥绿色食品在扩大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贸易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