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1 16: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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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你县被我会誉名为“中国黄花之乡”称号。按照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工作安排和我会《冠名、誉名统则》之规定,誉名期满三年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并缴纳相关复审费、品牌服务费用后方可继续使用。
2011年12月,根据你县“中国黄花之乡”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我会派员到渠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报专家委员会审核,认为你县三年来在黄花种植技术推广、种植面积、品质提升等方面达到复审相关要求,该产业为带动渠县农业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渠县“中国黄花之乡”誉名真实有效。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花卉食品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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